网易体育

图片
您的位置:首页 > 专题>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
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
发布时间:2023-07-05 来源:网易体育:医保局

  一、门诊报销待遇政策

  1.普通门诊待遇标准:起付标准每年300元/人,最高报销限额每年3000元/人,在一级医院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60%;二级医院报销55%;三级医院报销50%;在传染病、精神疾病专科定点医院报销60%。退休人员在上述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10%。

  2.门诊慢特病(36种)待遇标准:不设起付标准。有11种慢特病在一、二、三级医院(含未定级)报销90%,包括艾滋病、耐药性结核病、结核病(普通型)、恶性肿瘤(放化疗)、白血病(放化疗)、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、透析、血友病、严重精神障碍、慢性乙型肝炎、丙型肝炎。其他疾病在一级医院(含未定级)报销85%;在二级医院报销80%;在三级医院报销75%。

  3.中医特色门诊(23个病种)待遇标准:起付标准每周期300元,报销比例为80%。首批试点5家医院(朝阳市中医院,北票市、凌源市、建平县、喀左县中医院),试点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  二、市域内住院报销待遇政策

  一级医院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次起付标准300元,在职职工报销93%,退休职工报销95%;二级医院(含专科)首次起付标准400元,在职职工报销90%,退休职工报销92%;三级医院(含三甲)首次起付标准700元,在职职工报销88%,退休职工报销90%。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,起付标准依次下降100元,降至100元为止。

  三、市域外住院报销待遇政策

  首次起付标准1400元,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,起付标准依次下降400元,降至200元为止。有转诊的,在职职工报销78%,退休职工报销80%;非急诊且未转诊的,在职职工报销68%,退休职工报销70%。急危重症及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与本地同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同。

  备注:精神疾病、甲或乙类传染病在规定专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