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高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,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,着力解决各单位、学院官方微博、微信信息发布不严谨、建设运维不规范、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,更好地发挥信息传播、舆论引导、文化建设、服务师生等作用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网易体育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官方微博、微信管理的通知》(鲁教思函〔2022〕31 号)的通知要求,现开展全校范围内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号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规范账号审批
(一)高校官方微博、微信是指以学校、学校工作部门(二级单位)名称或专项工作名义注册,并通过平台运营方实名认证的微博、微信账号。
(二)开设官方微博、微信应根据本单位(学院)建设发展实际,经本级领导班子充分研究、集体讨论后决定,条件不成熟的不得开设。官方微博、微信开设后,要保持正常运作,接受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监管。
(三)严禁个人以单位名义开通微博、微信账号。个人微博、微信账号原则上不得含有单位名称(简称),如已注册,需经学校研究同意,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,纳入监管范围。
(四)经批准开通后,应及时向微博、微信运营方申请认证。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运营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,如需调整,应先注销再新开。
二、严格信息审核发布
(一)官方微博、微信主要发布学校、学校工作部门(二级单位)最新工作动态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、师生相关的信息,服务师生学习、工作、生活,宣传发展成就,展示良好形象,讲好山东教育故事。
(二)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不得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,不得发布、传播任何违反法律、法规及规定的不良或有害信息,杜绝政治性错误,避免文字性差错。
(三)按照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、授权发布”原则,建立完善内容审核与发布机制,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。
(四)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、频率适当,非原创内容必须取得资源授权、注明出处,原则上不进行点评性转发,不得随意转发公共舆论热点信息或未经核实的信息。
(五)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后的评论、回复和私信,掌握不同群体的建议诉求。回复信息要实事求是、态度诚恳,坚决避免激化情绪引起舆情。
三、加强管理运维
(一)按照“谁开设、谁主办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学校、学校工作部门(二级单位)官方微博、微信主办单位负主体责任,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管好阵地,建好队伍,确保导向正确、内容健康、服务到位。
(二)注重规范官方微博、微信团队人员管理,建立选拔、培训、例会、值班、考核、奖惩等制度,完善工作流程,着力提高舆情预警防范处置能力。
(三)严格纪律要求,做好信息保密,由主办单位管理员掌握官方微博、微信账号用户名、密码,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,或私自外传。如因用户名、密码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,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四、开展全面自查
(一)自查范围
以学校、学校各工作单位(二级部门)、班级、师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、微博、公众号等新媒体。
(二)自查时间
2022年9月26日-2022年10月7日
(三)相关要求
1.认真开展自查。对本单位(学院)开设的微信、微博、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,形成不少于1500字的自查报告。报告应含本单位(学院)所有官方账号详细情况说明、自查过程、发现问题、整改措施、下一步规划、专职运营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内容,信息务必准确;由单位(学院)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10日(星期一)下午五点前报宣传部办公室(综合楼907)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xcb@163.com ;联系人:廉奇;联系电话:18766379527。
2.及时清理更新。对正常使用中的新媒体账号,应及时更新并严格把关,对6个月内无更新或使用频率过低的“僵尸号”、“僵尸群”,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。
3.完善数据管理。规范对微信、微博、公众号账号的管理,明确专人负责;全面落实实名认证机制,杜绝新媒体平台账户密码弱口令,避免一点突破,全网皆失。
4.确保网络安全。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,引导师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不轻易打开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或微信微博推文等;教育教职员工,加强对办公、个人邮箱账号的管理,全面排查长期不用或密码设置简单的邮箱;建议对长期不用的邮箱账号进行注销,对正在使用的邮箱,增加密码复杂程度,不通过邮箱发送涉密信息,不轻易点开不明邮件和不明链接。
枣庄学院党委宣传部
2022年9月26日